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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命中连过客都算不上,如果是过客至少还说明走过,只多是一个看客而已。那一夜,家里没有人,我举着酒杯,酒又辛又辣,泪水又苦又涩,那是我初恋给我的全部的收获呀!那晚我醉得很彻底,甚么连梦都醉的站不起来了,睡眠干净彻底。第二天,我睁开眼睛,脑袋里全是他,他就那么肆无忌惮地占据着我心,我失败了,我对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无能为力。很快,大二的日子又开始了,食堂、图书馆、宿舍,三点一线,日记、散步、想他三位一体,日子悄无声息,同宿舍的女孩几乎都恋爱了,只有我依旧形单影只,也收到过所谓的情书,也偶尔接受过几次邀请,我淡出淡入,没有任何波澜壮阔,我才知道别人已走不进我的心。记得那一天,我坐在校园的核桃树下看书,偶尔掉下一两片树叶传递着深秋的气息,行人来来往往,那树缝里的阳光在我面前拥挤,我突然听到他的声音,等我抬起头来,他已到了我面前,旁边站着一个女孩,那一刻,我的大脑又处于痴呆状态,他很随意地向那女孩介绍:“这就是我小妹呀!”女孩笑笑说:“你好,早听他说过。”女孩笑起来有很好看的牙齿,皮肤有点黄,一个“他”我就知道他们的关系了,看着那个女孩,眼前跳动着静的影子,昨日的“红苹果”已被今日的“黄香蕉”代替了,我淡淡扫了他一眼,我心中的疼痛又开始泛滥,他们说说笑笑走过我身边时,我才知道,他在我的生命里已渐行渐远了……两年的时光很匆忙,很快就到哔业的时候了,那段日子,校园里经常碰到他和那个女孩的身影,我心灵上似乎觉得他早就是我的依托,但感情上我不允许自己对他有任何牵挂,我就平静地等待着哔业的日子。记得那天,我在食堂又碰到了那个女孩子,她一手端着一个饭盒,朝我淡淡地幸福地笑笑,我本不想再说什么,她依旧露出了很好看的牙齿,她淡淡地说:“他的脚前天打球骨折了。”她的声音温柔中夹杂着心疼,那一刻,忽然就有一种伤筋动骨的痛铺天盖地湮没了我,可是,我不能写在脸上,离开那个女孩,我的泪水就迷濛了我脚下的路,回到宿舍,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我决定去看他。校门外有个小礼品店,并且还买各种插花,那一年是我和他认识的第五个年头了,我买了五朵月季,我觉得我的爱情在我的青春的季节里开放了,我不能辜负,我要用心去呵护。,那天下午,我记得天空飘洒着细雨,我喜欢雨,等淋着小雨走到校医室的门口,那几朵花在雨中格外娇艳,上面沾着雨水,倒像是他的眼睛。当我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捕捉到他眼里一束光亮掠过,像雨中的太阳,我的心中装满了幸福的忧伤。他的脚上打着石膏,躺在床上,那个女孩就坐在他身边,我一进门,那个女孩便热情地站起来,冲着我浅浅一笑,他便对说我:“小妹,太麻烦你了。”我淡淡说:“没事。”本来一路上我想好了许多风趣幽默的话我一句也说不出来,我淡淡地说:“还痛吗?”他笑着说:“谢谢小妹的关心,有你的嫂子在我身边,因祸得福。”她满脸温柔地看着那个女孩,那眼光足以把她融化,我心中翻卷着疯狂的嫉妒,“嫂子”那两个字深深剌痛着我,我苦恋千日,最终恋的是终为人夫的人。我便匆匆告辞,走出校医室的门,雨更大了,一路上眼里就飘荡着他看那个女孩的眼神,我才知道五年的时光涂抹着同一个名字,可惜我连对他表达的资格都没有。我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我分不清,也不愿分清,我不知道在雨中走了多久,当天夜里我便发烧。第二天,我真有一种心如死灰梦若游丝的感觉,我爬不起来,宿舍里的女孩那段日子都在忙着为她们的爱情找出路,可惜,我的痛苦都找不到出口,等我那场感冒就那样拖拖拉拉的好的时候便听到他跟那个女孩远走的消息,那一刻,我先是震惊,然后才是一种空洞的疼。他的父母都是农民,他是独子,我一直坚信他会留在那个小城,他可以永远不知道我爱他,但我只想离他近一点,听说他做出这个决定之后,他的父亲找到学校,他的母亲气病了。在我们那个小城,传统观念很强,养儿就是为了防老,而到头来儿子背井离乡却跟着一个女人走了,但父母的眼泪最终没留住他,我的思念再长也牵不到他的手。那个七月,他投奔了他的爱情走了之后,我才觉得真正意义上失去了他。我背着空空的行囊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我才真正觉得自己一无所有了,在他的荡气回肠爱情故事里品着自己那分黯淡与心酸。开校了,我被分到一所农村中学,那个秋天似乎来得格外早,当校园里黄叶开始飘飞时,也飞来了虹的请柬,她的爱情不再飘泊,她是同学中第一个走进婚姻殿堂的。那一天,我和静是伴娘,她满脸都写着喜庆,再从她脸上找不到一点点关于他的影子了。静依旧淡淡的,又有一个男孩开始狂热追他,她平静地对我说,那个男孩对他很好,相处吧,如果没什么意外,到该嫁人的时就嫁了吧,女人总是需要婚姻的。她说这些话时,我觉得那分伤痛已经结痂了,我和静谁也没提他,也许她是不忍触动,我是不敢触动。那一年,我忽然觉得在那处戏里,自己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爱她的女孩幸福地嫁人了,他爱的女孩也在待嫁,而只有自己,举着那分放下不却又交不出去的感情打发着每一个轻飘飘的日子,每一个日子都空洞的不知所措,我完全失去了他的消息。日子就在上课下课的铃声中一天天走远了,三百六十五个日子几乎板着相同的脸,我的身旁也有同事向我献殷勤,我能感觉到他们的情感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可是,我的心却丝毫没有任何感觉,我拿每一个人和他做对比,他把我心中装的满满的,没有给别人留下一点点空间。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慌,我觉得他已造成我感情上的终身残废了,我失去爱别人的能力了,一个女人如果不具备爱的能力,她的人生定是一片空白,我试着说服自己,一点一点忘了他。那一年,除了工作,我就把自己锁在房子里练毛笔字、写日记、听音乐,可是日记本里依旧是他的名字,页页写满了对他的执着,我觉得我必须忘掉他,醉一场,酒杯里面都盛满对他的思念,把喝上的酒水再变成泪水一点一点流出来,那种心痛碾过我的心灵的旷野,我的痛苦便疯狂而又热烈,等第二天醒来时,关于他的思念纷至沓来,那个冬天我那样醉一场醒一场,我才知道爱一个人几乎不需要任何理由,忘记一个人却那么难,我不知道需要多久?后来,在一次同学聚会中,我无意中听到他的消息,他跟那个女孩走了之后,到那座城市他除了爱情再一无所有,那个女孩家境好,他却遭到那个女孩家人的强烈反对,他第一次上门几乎被拒之门外,他的自尊受到强烈的伤害,他在那座城市依旧当了他的教师,而那个女孩进了电视台,他们之间的矛盾开始升级,后来那个女孩一气之下远走高飞了,离开那座城市就意味着那段爱情就结束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们那么热烈那么甜蜜的爱情转眼之间就走到了尽头,我又开始强烈的思念他,牵挂他,他像一粒种子,被风带到那座城市,原以为有爱情那片沃土,他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可惜,他被抛在那片土地上之后,没有了根茎,没有了土壤,也没有了水分和阳光,但他不能再回来了,他只有适应着生根、发芽,凭他的能力他会破土而出的。他就被孤独地抛在那片土地上,我不知道他如何过,我开始疯狂寻找他的联系方式,我想听听他的声音,我甚至想告诉他,我一直爱他,只要他愿意,我愿意陪他去,我随时会投奔他。想到他,我觉得我没有割舍不下的,,我随时都会跟他走。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他的电话号码,当我按下那一串号码,心开始剧烈地颤抖,甚至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当我听到他的声音,我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说:“是我”。不过,让我欣慰的是他还是听出了我的声音,他说:“小妹吗?你还好吗?”我的声音都浸在泪水里,有一种湿漉漉的疼。我说:“还好。”我说:“你怎么样?”他说:“一般吧。”他突然问:“找男朋友了吗?”我说:“没有。”他说:“你不小了,也该考虑了。”我说不出来,他说:“我正忙呢。”我说:“那就挂了吧!”当那头的声音变与一阵阵盲音的时候,我的心又是一阵绝望的疼痛,我觉得他过得不好,他心中的痛分明漫过我的心头。岁月的河依旧静静朝前流走,我的日子依旧,我依旧一个人踽踽独行在深秋的风里,我也试着和别人相处过,可是最终都选择了结束,因为我无法开始,我也无法欺骗自己的感觉,很快工作上又匆匆忙忙四五年了,同龄人都纷纷走进了婚姻,对我表示过好感的同事也都持证上岗成了别人的丈夫,我的身边没有多么热闹,我也冷情惯了,我把许多心情都涂抹在文字上。虹的孩子已满地跑了,静呢,依然和那个男孩相处,并且,那个男孩又去进修了,静一直没有找工作,那时小城只有有数的几家企业,并且效益都不是太好,工作也不好找。那一年,那男孩外出上学时,静就以未来儿媳妇的身份去撑起了他们家一个烟酒百货门市部,那个男孩家境很不错,我去过几次,静依旧恬静,依旧美丽,依旧是不变的发型,脸上依旧挂着深深浅浅的温柔,我们在一起说的话很多,但我们彼此心照不宣,唯独不谈他。后来,我再也没有给他打过电话,但我听说他结婚了,在那儿他又找了属于他的土壤,他又落地生根了,我才深深懂得,他不管在爱情的季节里如何迷茫,在婚姻的世界里如何徨彷,永远都与我无关。当我听到他结婚时,我才知道我该给自己作个交代了,我再不可能如此没有任何希望等下去了,那一年我很迷恋张爱玲,张爱玲说,一个女人如果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到了该嫁人时就最好嫁掉,女人最怕的就是失嫁。这句话给了我强烈的震憾,那一年我准备先把自己嫁出去,因为那一年我已二十六岁了,在那个小城,我已算是个大姑娘了。那一年的五月,我选择了婚姻,没有一点点惊心动魄的感觉,没有一点点浪漫曲折的故事,我知道我需要的人不是爱人,我只需要婚姻,需要一分世俗的生活。我的婚礼是在五月份,我喜欢那个季节,哔竟带给人一种希望,可是结婚前一天便狂风肆起,看着出出进进的人们,我似乎有几分麻木又有几分超脱,似乎觉得一切与我无关,我穿着那件紫风衣走在田野里,学校的周围到处都是地,那时麦苗已出来了,在狂风中灰头土脸挣扎着,我喜欢紫色,也许紫色真的代表着一种执迷不悟的忧伤,我坐在地埂上开始肆无忌惮地想他,肆无忌惮地流泪,我十年的情感都能埋没自己,唯独温暖不了他的视线。面对田野,我放声大哭,我十年的时间换不回他今生的一次回眸,不知道哭了多久,我的眼里再流不出泪水,心便有一种空空落落的疼,我知道我得回去面对我的生活,那天夜里,我没有泪水,我没有思维,就那样傻傻做了一夜。第二天,我推开门,我眼里一片浩白,那是这个小城落得最厚的一场雪,我的心中明白,那是老天给我举行的爱情的葬礼,把那十年埋葬吧,那天,静是伴娘,她说,那一天我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那一天,娶我的那个男人看上去很激动,他抓住我的手走在婚礼进行曲中,我分明感到他的手在颤抖。那一天,我喝了许多酒,那个男人眼里滚动着心疼的温柔,可我没法化为感动,等曲终人散时,我身体里的酒精开始灼烧我的伤痛,我说过那一天不会流泪,可我还是哭了。后来的日子,也无风雨也无晴,丈夫对我呵护有加,我也尽量不去触动他,我觉得我二十六岁以后的生活基本有了方向,我也会像其她女人一样去经营那个小家,第二年,我生下了一个胖小子,丈夫享受一个世俗人所有的快乐,我也在孩子的一颦一笑中感受那分初为人母的幸福与自豪,我觉得我渐渐地淡忘了,因为我没有时间去想他,每当夜深人静时,关于他的记忆又像小鱼一样浮出寂寞的水面,吐着思念的泡泡。到了孩子一岁多时,静来电话了,说他要回来了,同学们聚一聚,那一刻我依然有些心跳,我到底该不该去?到了那一天,我穿上一件紫色大衣,我依然要决定去见见他,哔竟他占据着我记忆的全部,一进门,我依旧捕捉到了他的眼光,也许六年的经历,他看上去更成熟了,他眼里也掠过了一丝欣喜,温暖了我全部的记忆,他过来很自然地拥抱了我一下,笑着说:“我的小妹也终于长大了。”那一刻,我的心中掠过甜蜜的凄恸,我只是他的妹妹而已。那一天,虹带着孩子去了,她的孩子很闹,况且我觉得她把那个美好的初恋早丢到记忆的风里了,她也早变成一个通俗的女人了,过了一阵她领着孩子走了。他看静的眼神倒有几个温柔又有几个歉疚,那晚,我们玩得很晚,结束了以后,静的男友来接他,他便说:“小妹,我送送你吧。”我没拒绝,那夜,小城的街头格外冷清,我和他就那样并肩走在故乡的风里,他简简单单寻问我的丈夫、孩子,我觉得我有许多话要告诉他,但我说不出口。等到路口的时候我说:“我到了。”我抬头深情地看了他一眼,转过头去我的眼泪就来了,我连回头的勇气都没有了。我才知道,对他的爱我就没有停止过,过分忙碌的生活,只是充斥过我的生活,却没有动摇我对他的感情,他一直以另一种方式活在我的心中。回到家,灯依旧亮着,我径直走进卫生间,等我推开卧室门,孩子已经睡着了,他冷冷地说:“今天看样子来的这位同学感情不一般。”我顺着他的口气看他的脸,才发现他满脸阶级斗争,我说:“你什么意思?”他说:“你看你的脸,不然能胡鬼混到这么晚?”我的愤怒一下子被点燃了,我说:“你放屁,我怎么胡鬼混了,我们六年没见面了,我们多说说话不行吗?”他一下摔掉书本跳起来,吼道:“你说,你心中是不是一直装着那个王八蛋?”我也冲他吼:“你才是王八蛋”。他毫不犹豫地给我了一记耳光,等我扑上去时,孩子的哭声阻止了我,那一刻,我望着那个男人,我眼里没有泪水,只是脸上火辣辣的疼,我才觉得他那么陌生,我根本就没爱过他。那一记耳光已为那桩婚姻的结束拉开了序幕,第二天他走的时候,我没去送他。从那天起,我知道那桩婚姻结束只是迟早的事,我们都小心地呵护着,哔竟他带给我一个可爱的孩子。可是,我的固执,我的冷漠,他的自私,他的猜疑,在结婚第三个年头,我二十八岁,婚姻亮起了红灯。那一天,当我和他把那红色的本子换成蓝色时,天空飘洒着细雨,他哭了,我心头也涌上了涩涩的酸楚,哔竟我收获了一个孩子,他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那一年,静的感情世界也发生了坍塌,等静把糖尿病的婆婆以准儿媳妇的身份埋葬了之后,给心脏病的公公又做了两年饭,只等着那个男孩哔业后娶她过去,那分爱情也就修成正果了。可惜,那么瘪脚的故事在静的身上又重复上演了,他在进修期间早和另外一个女人同居了,哔业证还未拿到手,女孩的肚子已显山露水了,而这一切是他的父亲老泪纵横告诉静的,她的父亲说:“孩子,委屈你了,你当我的女儿吧,那个伤天害理的畜生,只要老子还有一口气,他别想踏进这个家门。”我到那个铺子找静时,铺子关门了,我再见到静时,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觉得那么美的一个女孩,究竟错在那里?和她相比,我是幸运的,至少我多了一种身份。那一年,我还听说,他和他妻子闹离婚,但最终为了孩子,好像也没离掉,我也不多去打听。那一年发生了许多事,让我欣喜和安慰的是我的孩子一天天长大了,孩子的父亲也来看他,我很友好对待,我宽容平和了许多。那一年静依旧一个人,我依然带着孩子简简单单打发着每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那一年的某一天,我居然接到了他的电话:“小妹,是我。”“我知道。”“听说你离婚了。”“是的。”“你别胡闹,你听我的话,你必须复婚,为了孩子。”“我为什么要听你话?”“你对男人要包容,要宽厚,要温柔,要给男人足够的理解。”“我都做到了。”“是另有所爱了吗”“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