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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规定(五严规定的相关材料)

     2023-03-29 12:25:00     25
5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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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五查五严内容

法律分析:1. 站内严禁烟火;

2. 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加油区域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3 .严禁直接向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内加注易燃油品(通过金属容器向非金属容器转加油品时,作业地点距离爆炸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必须大于5m)。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得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 *** 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 *** 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严规定是哪五严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

请问五严规定具体内容,如有违反该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 (法发〔2009〕2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一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严肃人民法院工作纪律、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五个严禁”规定所称“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是指接受案件当事人、辩护人、 *** 人以及受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鉴定或者破产管理等单位人员的钱物、请吃、 *** 、旅游以及其他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五个严禁”规定所称“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是指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制度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的行为。 第四条 “五个严禁”规定所称“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是指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或者向案件承办单位(部门)的领导、合议庭成员、独任审判人员或者其他辅助办案人员打招呼、说情等行为。 第五条 “五个严禁”规定所称“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是指在委托审计、评估、拍卖、变卖、鉴定或者指定破产管理人等活动中徇私情、谋私利,与相关机构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第六条 “五个严禁”规定所称“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是指违反规定泄露合议庭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他审判、执行工作秘密的行为。 第七条 人民法院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第八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线索,由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管理,人民法院其他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者自行发现线索后,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第九条 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及时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线索进行核查。一经核实,需要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的,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党组决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政工部门根据院党组的决定,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人员履行组织处理手续。 第十一条 需要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人员追究纪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分别按照程序办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移送相关司法部门。 第十二条 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受到处理的人员,当年考核等次应当确定为不称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 *** 律师 南京律师 北京律师 希望对您有用,望采纳

生产过程中五严是指什么?

应该是六严格吧

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

3)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 严格执行操作法;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 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五查五严指什么

1、查思想认识,严守安全红线 2、查制度体系,严肃制度执行 3、查安全管理,严细落实责任 4、查事故隐患,严抓安全防控 5、查法制建设,严格依法治企

法律依据

《中原油田“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 (一)查思想认识,严明政治规矩。

1.查安全生产政治意识。

2.查“一把手抓安全”责任落实。

3.查个人安全行动计划。

4.查安全领域“ *** 、官僚主义”。

(二)查制度体系,严肃制度执行。

1.查HSSE体系有效运行。

2.查制度有效落地。

3.查全员培训教育。

4.查从严考核管理。

(三)查安全管理,严细落实责任。

1.查主体责任落实。

2.查专业责任落实。

3.查监管责任落实。

4.查重大风险管控。

5.查高风险作业环节管控。

6.查变更管理。

7.查承包商主体责任落实。

8.查外部项目安全管理。

9.查公共安全管理。

10.查职业健康管理。

11.查交通安全管理。

(四)查事故隐患,严抓安全防控。

1.查隐患排查治理。

2.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3.查生产异常管理。

4.查事故事件管理。

5.查应急消防管理。

(五)查法治建设,严格依法治企。

1.查依法合规符合性。

2.查 *** 执法监管要求落实。

3.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五严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 *** 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省级招生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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