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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历史中被神派来拯救中土有哪五个巫师
一共五个巫师 即伊斯塔尔一般具有普通人没有的魔力或法力。
其中有两个蓝袍 一个褐袍 和灰袍甘道夫 和白袍萨茹曼.
萨茹曼
最早来到中洲的巫师,是形象高贵、有着一头黑发与美好声音的萨茹曼,他经常前往东方探访,后来才在艾森加德定居。
萨茹曼初到中洲时仍把持着高尚的目的,但逐渐变得骄傲与缺乏耐心,想要凭自己的力量打倒索隆,掌握权力。
他逐步挖掘出魔戒的真象,却被那股力量诱惑,想要掌控它、占有它,甚至不惜以武力夺取。
追逐权力的野心让他一步步走向黑暗,最后完全被邪恶占据心灵。
失势后,被格力马暗示,死于夏尔。
蓝袍巫师
接着登岸的是两位蓝衣巫师,但他们与萨茹曼前往东方之后就再未出现。
有关这两位巫师的下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他们被东方的人民杀害了,或受影响而变节了,有人认为当初欧洛米挑选他们是有特定的目的,他们只是留在东方执行既定的目标,所以不会返回。
可是还有一种臆测,认为他俩被萨茹曼杀害了,或者被他收买转而替他做事,成为他的仆役。
拉达加斯特
接着到来的是拉达加斯特。
拉达加斯特爱上了中洲的生物,与他们沟通相处,试着了解他们,不再将心思放在精灵或人类上,或许这是因为他是雅凡娜的下属,雅凡娜热爱大地生生长的万物。
但也幸亏巨鹰愿意替他跑腿,将中洲的动态同时传递给萨茹曼和甘道夫两人,所以甘道夫被囚禁在欧尔桑克塔顶时,巨鹰才会适时出现并拯救他。
甘道夫
甘道夫是最后抵达的,灰衣灰发,看起来是最矮小也最老迈的一位,拄着根拐杖。
但是,他的智慧却远高于他的同伴,甚至在来到一亚的迈雅中也是位列前茅。
甘道夫抵达灰港时,奇尔丹一眼看中了他,并将自己拥有的的火之戒纳雅交给他。
奇尔丹说:
“大人,请收下这枚戒指。
你将辛苦操劳,而它将助你一臂之力,化解你所承担的疲惫。
因这是火之戒,或许在这个逐渐冷漠的世界里,你能用它重新点燃人们的心。
至于我,我的心紧系大海,我将住在这片灰色的海滨,直到最后一艘船启航。
我将候你到来。”
萨茹曼后来得知这件事之后,心生嫉妒,并开始对甘道夫产生敌意。
甘道夫居无定所,东飘西泊,北达安格玛,南抵哈拉德。
在北方王国他被人类误认为精灵,由于会变些火的戏法取悦大家,被称为“米斯兰迪尔”(意为“持杖的精灵”)。
他的内心充满温暖与热情,而这些本质又被纳雅强化。
他平时待人仁慈,但能在转瞬间展现他的愤怒,以尖锐的言词责备对方。
他不追求权力或名声,以温和的态度争取到精灵和努门诺尔人的信任,最后率领盟友打倒索隆完成任务。
第三纪结束时由灰港出发前往不死之地的船上,只载回了甘道夫一位巫师。
↑大部分出自魔戒灰机
PS:两个蓝袍巫师在电影中有丝尴尬,他们两人被统称为伊斯林路因,UT的文中他们分别被叫作阿拉塔尔和帕蓝多,还有一个托尔金晚年时期 的一个版本,在这个版本中他们分别被叫作Morinehtar和Rómestámo, 意为“屠戮黑暗者”与“协助东方者”,他们在第二纪元就来到了中洲 比其他三个巫师都要早得多,并且不像前一个版本那样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正好相反,他令他们成为对索隆两次被击败作出巨大贡献的幕后角色之一。
女巫审判的结果
17世纪初,西欧各国反对迫害魔女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1614年,西班牙异端裁判所根据一位北部地区裁判官详尽的事实报告做出结论:关于巫师存在的说法完全是些凭空臆造、没有根由的想象,绝大多数的定罪缺乏真实性,从此教会司法部门需加强整顿管理,不许再接受有关魔女的指控。
1650年,在西班牙审判魔女的事情基本上得到了禁止。
之后再有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启蒙运动的兴起,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播和 *** ,认知过程中个人见解的理智性、合法性越来越得到承认;另一方面,自然与国家的地位也从上帝的神权中单独划出,科学家、哲学家对自然世界不断完善的认识与释解,使对魔法、巫术的迷信不攻自破。西欧各国也纷纷在启蒙运动的强大压力下,对审判魔女下达禁令(1649年在德国北部,1672年在法国)。
1714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专门下达诏书,禁止滥用司法迫害魔女:所有用刑及审判结果须经皇帝审批。
德国最后一位魔女死于1775年,而欧洲最后一位魔女叫安娜·果尔迪,1782年在瑞士被斩首。
评价
如今,魔女已成为欧洲文化中的一个特定人文形象留存下来,狂欢节的 *** 队伍中、文学作品中都会出现她的身影。而那些悲惨的故事也没有被人们忘记,人们还在用各种形式再现这段历史,重忆过去的黑暗。在弗莱堡市,魔女迫害史展览成为古城旅游项目之一。在中世纪刑具博物馆里,人们还能看到阴森可怕的画面,再现灵与肉的震颤。关于弗莱堡裁缝夫人玛格蕾塔的遭遇,新近还被写成小说,人们将永远记住人类文明史上这段荒诞而黑暗的一章。
巫师的巫师灾难
这场从1480年延续到1780年的迫害“女巫”恶潮,席卷欧洲300年。良家妇女一旦被诬为“女巫”,立刻被斩首示众,然后焚烧尸体,刀下冤鬼多得难以统计。这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一章。
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又过去了。每年冬末、初春、狂欢节 *** 的玫瑰星期一,都是“傻痴、女巫”招摇过市、群“魔”乱舞的日子。而当人们竭尽呼喊、欢跳、尽兴之时,有谁还会想到几百年前“女巫”们悲惨的故事呢?
由弗赖堡(Freiburg)古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向南望去,古色古香的马丁门就矗立在百米远的地方。敦敦实实的石头墙体上,钉有一块令人驻足翘首、印有德文说明的金属牌,上面写着:“1599年3月24日,玛格蕾塔 M.、卡塔琳娜 S.、安娜 W.被斩首、焚烧,成为迫害女巫恶潮中的牺牲品。她们不过是弗赖堡众多无辜者的代表,谨以此牌系念冤魂。”数语寥寥,却使人思绪万千,引起我心底的一个愿望,去揭开隐藏其后的那段漫长而又黑暗恐怖的历史,那可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一个血迹斑斑的页章。 故事发生在400多年前。
当时弗赖堡有一位名叫雅克的裁缝,他心灵手巧、忠厚勤恳,是远近闻名的裁缝总会会长。1562年起,他还跻身市 *** ,成为30名市领导成员之一。雅克膝下有一双女儿,妻子病逝后,雅克很快又再婚。第二个妻子玛格蕾塔又为他生下一儿一女,男孩叫菲利普,女孩叫苏珊娜。
18年转瞬即逝,儿女都已长大 *** 了。女儿苏珊娜婚后仍与其他男人往来,这样的“不检点行为”有悖当时的有关法规。不过,只要雅克还在 *** 就职,家族的名声多少还能维持。只是当他1583年感到自己年老体弱要求退职后,有关妻子玛格蕾塔和女儿苏珊娜的传闻再次成为市民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
1587年的一天,苏珊娜的丈夫因负债受到几天关押。趁此机会,苏珊娜与她的情人大学生马库斯频繁往来,两人光天化日之下有伤风化的举止,招致马库斯多次受到拘留。可他一经放出,又故伎重演,警察只好将两人一同关进监狱。可是马库斯在监狱里仍不安生,天天吵吵闹闹。最后市 *** 只得下令,将马库斯赶出弗赖堡管区,不许他再进城门。
可怜的雅克当时已是重病在身,无法再为关在监狱里的女儿找老同事、老朋友说情了。玛格蕾塔只得亲自出马,花钱赎出了女儿。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一天,一个无所事事的肉铺伙计闲聊时将玛格蕾塔说成了“女巫”,尽管他马上将此话收回,承认这不过是“草率的,不负责的,说漏了嘴的”无稽之谈,可这句话却像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城区的大街小巷。要知道,在当时,女巫与“异教徒”同名,被定为女巫的人,无异于得到了一份死亡判决书。
雅克最初还竭力为妻子辩护,可他已无回天之力,不久便离开了人间。接下来雅克前妻的两个女婿与玛格蕾塔展开了遗产争夺战,苏珊娜不曾爱过的丈夫却借此机会攫取了大部分钱款溜之大吉。从此,可怜的玛格蕾塔开始了她漫长的艰难的日子:家庭里不断的内讧,身为寡妇处处被人指戳的境遇,加上人们对她家产的妒忌,内外交困的她,终于在1599年2月19日被4位弗赖堡市民告发为“女巫”,同日便被捕入狱。同时入狱的还有卡塔琳娜和安娜。而在她们之前,作为“女巫嫌疑犯”在押的还有6个女人。
开始玛格蕾塔并不承认她是“女巫”和犯有叛逆上帝的罪行。但在不断升级的严刑拷打之下,玛格蕾塔不得不对强加于她的所有罪名全部招认。她的供认如下: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她的花园里出现了一个黑面男人,这个男人与她调情,她满足了他的意愿,他是一个性情冷酷的人。
2.他说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这样做了,但她马上感到了愧疚。
3.这个男人说,他叫黑眉林,并给了她一个巫法扫帚,还有一些巫膏(用于施巫术——作者注)。
4.她曾在夜间在她的花园里飞行过一段时间。
5.她曾用这个扫帚飞到格欧革家,还去过卡塔琳娜家、安娜家。
6.还有许多她不认识的女人,来过她家,她们在一起又吃又喝。对这个今日看来荒唐的供词,法庭却很快做出判决:判处玛格蕾塔·M.死刑,1599年3月24日执行,由利剑斩首,柴垛上烧尸,审判词结尾是:“上帝原谅这可怜的魂灵吧。”
本来按照常规,女巫也要像异教徒一样,被活活烧死。不过在她之前的2月13日,市 *** 委员会就另外3个“女巫”处死方式进行表决时,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先斩首,后焚烧”的决定。因而她与其他两位“女巫”不致再受活焚之刑,但被斩首后,尸段还是要被投到柴垛上焚毁,以保证“巫体”的彻底灭除。
弗赖堡1599年3月24日,那个阴冷的早春之日,就在当时马丁门外不远的河堤上,玛格蕾塔等3个被指控为女巫的人将在这里被砍头。堤岸下、河对面,站满了前来观望的市民。他们眼见着刀光之下头血飞溅,又跟随着装上尸首的推车前往设在城南2公里外的焚尸场。那里是重要的商贸交通要道,在事先备好的柴垛周围,早有更多的人围起观看,在那里烧尸是能起到杀一儆百功效的更佳地方。
玛格蕾塔、卡塔琳娜和安娜正是在欧洲中世纪后期“迫害女巫”恶潮的最疯狂期(1590~1630年)成为宗教邪恶势力的殉葬品的。这场从1480年前后开始延续到1780年的迫害恶潮,席卷欧洲差不多300年,玛格蕾塔这样的良家妇女,呜呼之间祸从天降,无辜葬身火海的人实在难以统计。专家估计的受害人数差距很大,从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数据不详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庭记录年久失传,另一方面就很多案例来说,人们已很难断定,对被害者是根据巫术还是针对异端信仰定罪的。不过在德国,还是有两个比较可信的数字可以说明当时迫害恶潮的猖獗。一是在巴伐利亚州小城班贝克,当时这个6000人口的古堡,5年内就有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同时期的维尔茨堡(人口也约为6000),有近900人冤死,相当于每两天里就有一个“女巫”被处死。 要讲清“女巫”一词的由来,就不能不追溯到人类的早期文明史。其实,人类社会中关于存在超自然力的妖术、巫法和魔鬼的想象由来已久。远古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决定,当生存困境如饥荒、贫困、流行病及天灾人祸出现,人们需要对其进行解释的时候,就很容易将一切归咎于一种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师、神怪于是应运而生。即使是在科技高度发展的当今,在不甚开化的社会中仍残存对巫术魔法的信仰。
在对早期欧洲文化影响重大的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中,人们可以找到许多有关巫术、妖魔的描述。古希腊的赫卡忒(Hekate)就是一个神通广大要人们用狗来祭祀她的女妖。每当夜幕降临,她会在地狱众犬的陪同下来到人间,驱吓如美狄亚(Medea)一类的女巫。她们应该算作最古老的女巫了。
公元前450年时的古罗马,也有女巫可以毁坏收成的传说。在当时的拉丁语文字中,女巫的形象可谓千奇百怪。她们有的能在夜间变成猫头鹰,有的能吸人血,有的能诱拐儿童,有的会制作毒剂,还有的能呼风唤雨、兴风作浪。
可在公元100年左右读到的古罗马作家笔下的女巫雏形,是被帝神遗弃了的女人,她们对众神俯首帖耳、低声下气,死人的墓穴是她们的住所,她们知道地狱里的所有秘密,会用死尸和粪便制作巫膏。她们都是由人变成的妖魔,她们残忍凶狠、刁泼疯癫,还会占卜前程。
在不断的战乱、瘟疫和饥荒常常造 *** 口骤减的古代欧洲,朝不保夕的生活使人们不安的恐惧心理加剧,他们必须找出一些替罪羔羊来发泄自己的愤怒和憎恶。比如犹太人便首当其冲,人们指控他们在井里下毒,在门把和墙壁上涂油膏加速疾病传播。
此外,《圣经》中对撒旦魔鬼国的描述,也是人们“炮制”巫妖的根源。上帝的敌人撒旦,是魔鬼和地狱之王,是上帝主要的竞争者、诽谤者。撒旦还被说成是因他嫉妒和傲慢的卑劣品性而被上帝贬到尘世来的凶残斗士。
尽管如此,一直到中世纪中期,虽然也有人提出过巫师应被处死的主张,但对巫术存在的说法仍然形成不了气候。在德国加洛林王朝(751~987年),相信有鬼怪巫术的人反而要受到指控。当时(公元900年)出版的一本主教专用教材上,关于巫师妖魔的各种想象多有描述,但都被归于迷信学说,传播者还要受得处罚。
但是到了12世纪末、13世纪初,西欧天主教教会发生了重大转折,教皇英诺森三世(Innezenz)在位时(1198~1216年),教皇的权势达到了顶峰。英诺森建立起严格的教会等级制度,其中教皇为天主教会的最高统领,下面设有大主教、主教等。主教各有自己的管辖区,管理本教区的教会事务。教皇集大权于一身,各国的主教都要完全受命于教皇。英诺森有句名言:“教皇是太阳,皇帝是月亮,就像月亮要从太阳那里得到光辉一样,皇帝要从教皇那里得到 *** 。”当时英国、瑞典、丹麦等国封建君主制下的国王都对教皇俯首称臣,德国皇帝自然也不例外。
教皇权力绝对集中的重要结果之一,是对信仰及文化教育的垄断。他们建立起反对异端的理论纲要,对他们认为怀疑或反对天主教教义的人进行残酷迫害和镇压。他们对法国南部阿尔比地区的反对势力进行的血腥镇压中,有成千上万的法国人横遭抢劫杀掠。
从1232年起,罗马教会授权多明我传道会的传道士主持对异教徒“卑劣行径”的讨伐、审判和迫害。凡是被认为不尊重天主教教皇权威、公开回避教会教义的人,都要被判为异端,受到臭名昭著的“异端裁判所”(又叫宗教法庭,1231年建立)的审讯迫害。多明我(1170~1221年)是西班牙人,1216年多明我传道僧侣会的发起人。异端裁判所的最高裁判官多为多明我传道会成员。他们对付“邪教”的方法是秘密审讯、严刑拷打并处以火刑。1252年,教皇还公开认可将施刑作为合法的审讯手段。这使以前一贯认可的自我陈述、对上帝起誓无罪等供认方式,变得毫无价值;也打破了以往“哪里有起诉人,哪里便有法官”的教会法庭惯例。
1233年,教皇格列高利九世(Gregory IX)在他关于惩处异端的谕书中,首次将异端与巫术等同划一。
第一位执行这个教皇谕书的德国人是玛勃格(Marburg),他是当时全德国地区异端裁判所的总裁判官。按照规定,裁判官可以得到“异端”所有家产的一半,因此,他专门逮捕贵族和富人,对他们进行逼供审讯,将他们判为异端处死。恐怕正是由于他作恶多端,造成民愤极大,很快遭人杀害。接下来在美因茨德国教会会议上,教会一致通过了清除传道士、整顿异端裁判所的决议。这个决议使德国在接下来的250年里,在教皇的惩巫谕书下达之前及《锤击妖巫》一书出笼前,幸运地避免了异端裁判所的涂炭。然而在异端裁判所的重灾区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却有无数无辜者受到这个裁判所的迫害。著名天文学家布鲁诺便是其中之一。他因有背教义,提出“宇宙是无限的,太阳不是宇宙中心且不是静止的”学说,于1600年2月被烧死在意大利罗马城的鲜花广场。
1479年,为了对付德国地区当地 *** 对异端裁判所的抵抗,教皇英格森八世将两名多明我传道士英斯提多里斯和司本格命名为德国及莱茵河地区的异端裁判官。英斯提多里斯曾在许多地区追捕过异教徒和巫师,司本格是一位大学者,担任过科隆神学院教授。
这两位都是心狠手辣的极端教士。就是他们两人1484年南下罗马,拜见教皇英格森八世,向教皇讲述德国地区撒旦王国存在的确实性、危害性及对其应坚决镇压的必要性,说服教皇下达了祸国殃民的惩巫谕书。3年之后,这两位神学家臭名昭著的《锤击女巫》(Hexenhammer)应运出笼,它就是接下来几百年间迫害女巫恶潮中重要的施暴纲领和法律文书。这么一来,德国也因此成为剿杀女巫恶潮中的西欧重镇。
1452年,古滕堡(Gutenberg)在中国人活字印刷术发明400年后发明了用26个拉丁字母制版的印刷技术。这项新型印刷术的应用 *** ,更使这本书在欧洲迅速传播开来。最初对女巫存在之说还半信半疑的人,也慢慢信以为真了。紧接着,起诉书犹如雪片纷飞而至。一时间,柴火熊熊,乌烟遮日,杀声四起。屡遭瘟疫威胁下的民众生活,又加上了一条精神上的绞索,可谓水深火热,困苦艰难。这本书的出现最终招致了旷日持久、波及广泛的惩巫恶潮。1487年至1669年近200年间,该书竟再版了近30次。 《锤击女巫》一书主要有三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详细阐述了天主国中妖魔王国的真实存在。书在一开始就明确指出:“否认妖魔巫术存在的人就是异端。”书中还将巫术占有者多为女性解释为因为女性无止境的 *** 要求,她们贪婪的肉体欲望,决定了她们要与魔鬼 *** 以达到满足。此外,女性的意志薄弱也极易受魔鬼诱惑。重要的还有,他们引用《圣经》,说明由于女人是上帝用亚当胸部最下方的一根肋骨制成,女性本身便不可能是完善的,是注定要低劣于男人的。加上人间罪孽是在有了夏娃之后才得以出现,女人便必定是万恶之源。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受到有巫术指控的人近90%都是女性。书的第二部分系统描绘了巫妖的行为特征:她们会在空中飞行,会与魔怪 *** ,会制造饥荒、瘟疫……书的第三部分便是对女巫具体的审讯程序,保证审讯成功的有效方法。这里没有起诉程序,没有辩护人,除了严刑拷打作为逼供手段外,还有女巫测试法。这本书的作者尤其强调说,由于魔鬼对女巫施了魔法,女巫会对疼痛不再敏感,应以此作为残酷施刑判别的根据。
荒唐的是,当时的宗教法庭竟然都参照书中的这些条例进行审判。除了施以体刑,他们使用的女巫甄别法更让人瞠目结舌。比如:
烧铁法:将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有烫伤,则有罪。
针刺法:让被告脱去全身衣物,用一根针遍刺全身,如果身体某一部位没有感觉,就会被判为女巫。
水浸法:将被告捆住手脚,扔进湖里。如果她漂浮在水面上,则表示她受到了魔鬼的保佑,必须要送上火刑柱。
这些荒诞审判的结果,无论被审判者是否“有罪”,她们都得死:要么在水中溺死,要么被火烧死。
如本文前段介绍的玛格蕾塔的供词,以及当时所有严刑逼供出的“女巫”供词,均大同小异,都符合这本缉巫指南《锤击女巫》中制定的女巫定罪标准,她们都有四大罪状:同魔鬼缔结协约(鬼迷心窍)、与魔鬼私通(成为撒旦王国的成员)、参与女巫聚会(她们沆瀣一气,嘲弄教会仪式)、制造灾祸。 好在噩梦终有尽时。17世纪初,西欧各国反对迫害女巫的呼声越来越强烈。1614年,西班牙异端裁判所根据一位北部地区裁判官详尽的事实报告做出结论:关于巫师存在的说法完全是些凭空臆造、没有根由的想象,绝大多数的定罪缺乏真实性,从此教会司法部门需加强整顿管理,不许再接受有关女巫的指控。到1650年,在西班牙审判女巫的事情基本上得到了禁止。
再有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启蒙运动的兴起,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播和 *** ,认知过程中个人见解的理智性、合法性越来越得到承认;另一方面,自然与国家的地位也从上帝的神权中单独划出,科学家、哲学家对自然世界不断完善的认识与释解,使对魔法、巫术的迷信不攻自破。文明终于战胜了野蛮,西欧各国也纷纷在启蒙运动的强大压力下,对审判女巫下达禁令(1649年在德国北部,1672年在法国)。1714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专门下达诏书,禁止滥用司法迫害女巫:所有用刑及审判结果须经皇帝审批。
德国最后一位女巫死于1775年,而欧洲最后一位女巫叫安娜·果尔迪,1782年在瑞士被斩首。
如今,女巫已成为欧洲文化中的一个特定人文形象留存下来,狂欢节的 *** 队伍中、文学作品中都会出现她的身影。而那些悲惨的故事也没有被人们忘记,人们还在用各种形式再现这段历史,重忆过去的黑暗。在弗莱堡市,女巫迫害史展览成为古城旅游项目之一。在中世纪刑具博物馆里,人们还能看到阴森可怕的画面,再现灵与肉的震颤。关于弗莱堡裁缝夫人玛格蕾塔的遭遇,新近还被写成小说,人们将永远记住人类文明史上这段荒诞而黑暗的一章。
阿根廷球星贝隆的绰号。
三星堆青铜立人像手里原来是拿着什么东西?
三星堆青铜立人像是大祭司 ,拿着是祭祀用的仪器, 在进行祭祀活动
青铜立人像巨大的环管状双手是古蜀人出于对帝王或巫师的敬畏而臆构的夸张,但更可能是当时的“真实”存在。显然不论是谁,都不可能长有如此大的一双肉手。那惟一的可能便是帝王或巫师举行巫术礼仪活动时,双手握有两只制成环管状的手饰,即法器,并在袍袖遮掩下远远望去与真手浑然一体。这一双巨型环管状手形法器,若为青铜制造会因过重而不便使用;估计当为木质,其使用时的情景被铸成青铜而记录下来。今天人们看到的三星堆大型青铜立人像和宝鸡茹家庄出土的青铜人像,正是三千余年前古蜀帝王或巫师们在巫术礼仪活动中的真实形象,是他们多种姿态的瞬间定格。
或许它们作为帝王或是巫师,在祭祀时挥舞着巨大的环管状双手,窥天瞅地,向臣民们传达着上天之意、神灵之意、祖宗之意。夸张的环管状双手大大增加了神秘的气氛。望采纳,谢谢
巫术的起源是什么?
巫术的概念
巫术是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事物施加影响或给予控制的方术。古代施术者女称巫,男称觋。巫术,应该是伴随着古代藏族先民们对自然的崇拜而开始的。因为大自然常常会给人们以恐惧之感。而先民们对自然又有所求,除因求其佑助而对自然神顶礼膜拜和供养以外,还想要通过自己的言行,去让大自然顺从自己的意志,于是便产生了一种“想改变大自然的幻想和行动”。这些幻想和行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巫术。
二、巫术的分类:
从巫术的性质角度,可以把巫术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黑巫术是指嫁祸于别人时施用的巫术;白巫术则是祝吉祈福时施用的巫术,故又叫吉巫术。
从施行巫术的手段角度,巫术又可分为两类,一为摹仿巫术,另一种叫接触巫术。
摹仿巫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如恨某人,便做人形,写上该人的生辰八字,或火烧或投水,或针刺刀砍,以致那人于死地。从性质上讲,这属于黑巫术。再如小儿常常落井,为避灾,常做一偶人代替小儿投入井中,这种行为称作破灾破煞。在上古生产习俗中,稻花开始,男女相会于田,以促进稻谷结穗。人若生疮,画在植物叶或黄纸上,便可移走病患,也叫摹仿巫术。白云观里拴娃娃、民间的 “偷瓜”等祈子习俗。
接触巫术:是一种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时事物相关联的物品求吉嫁祸的巫术手段。这种巫术只要是接触到某人的人体一部分或人的用具,都可以达到目的。如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处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于是任为病患便转移到了拾者身上。放碗、姜原履大人迹生周始祖弃都是接触巫术。过去害人的黑巫术常常搜集不和睦人的头发、胡须、指甲以及心爱之物,以备加害对方。小孩子的名字也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否则便要受制于人。
在凉山彝族,奴隶主发现奴隶逃走,除派人寻找外,还要请巫师施行巫术,方法是把奴隶丢下的破衣片招来,放在石磨内磨,由于布片不易磨下来,便认为奴隶也必然在山间转来转去,找不到逃生的路;奴隶为能逃出虎口,也以巫术对抗,一般在逃走时,背一小扇石磨,顶在头上,这样奴隶主磨的布片就会很快掉下来,自己也能逃跑成功。
三、巫术的应用
1、祈求帮助:指人们以一定方式,欺祈求自然力或鬼神来帮助自己实现某种目的。如汉族求雨,多拜龙王,拜祭不成时,便要施巫术,逼迫龙王下雨。如抬龙王游街,曝晒龙王,把井水掏干等等。
2、招魂:用巫术把失落的灵魂招回来。它不仅限于人自身,也适用于动物、植物。如基诺族为谷神招魂,苗族为牛招魂,汉族小孩病了,往往以为是灵魂失落在村外,妈妈则要拿着小孩的衣服去村外呼喊小孩的名字,为其招魂。彝族也有为出走多年或客死异乡的长辈招魂的习俗。由巫师主持,往往站在高山上,望着死者出走的方向,呼唤死者的名字,一面用麻线佯占死者的灵魂回来。壮族、毛难族等民族还有为亡人、情人招魂的巫术。一般小伙子多请女巫,巫师头蒙被单,请神附体,不久她即进入昏迷状态,宣布魂已附体,于是女巫便代表男子的情人,与男子对歌,倾吐衷情。
3、诅咒:它是借助语言的魔力,达到加害对方的目的。最常见的形式是面对面的诅咒,不得好死、千22刀万剐等等。更多的是通过诅咒对方的名字达到巫术的目的。傣族有一种 “放罗”巫术,目的是挑拨别人夫妻关系,自己好插足。做法是从夫妻家坟地的篱笆上取二片竹,刻上:“你两胸上长刺,不能彼此拥抱,只能象隔河相望一样”,然后放于对方竹楼下,认为三天内就会夫妻失和。在东北汉族和满族地区过去有一种蒸猫诅咒,如失者发现某人偷了自己的财物又据不承认,失者就将偷者的生辰八字、姓名写在纸上,与一只猫一起放在蒸笼内蒸煮,猫在笼中挣扎惨叫,失者便诅咒偷者也象猫一样,不得好死。
4、驱鬼:是对鬼施行的一种攻击性巫术。在生产、建房、治病、丧葬中经常使用。这是民间巫师的最主要的工作。凉山彝族毕摩为病人治病时,让病人坐在门口,头顶一个竹簸箕,毕摩大叫 ”把害人的鬼抓住,快抓住他“,同时命助手持锹把火塘灰撒向病人头,利用灰把鬼赶走。彝族另一种巫师苏尼在驱鬼时,在火塘边摆许多树枝贡品,他绕火塘而行,一边敲羊皮鼓,一面请各位山深神降临,随后突然把一个陶罐口打开,说:“把鬼捉住了快放在陶罐里”,说完立即把口封住,并喊:“害人的鬼,我要烧死你!”说完,苏尼把陶罐中鬼倒进火塘,并说:“鬼阿,你等着吧,到竹筐能盛水时,你再回来。”还有:纸船明烛照天烧、婚礼上用箭射新娘、迈火盆等等,汉族的驱鬼巫术后来许多被道教继承下来。符、剑、印、镜是道士的主要驱鬼工具。驱鬼巫术也适用于凶死者。黎族对凶死者最为畏惧,送葬时必须举行复杂的仪式:必须走弯弯曲曲的路,使凶死者的灵魂谜途难返,下葬时还要以巨石压尸,或以木桩钉尸,目的是让凶死者的灵魂永远不能返回家园,否则就会扰乱家人。
5、避邪:是利用一定的物件来防止邪鬼来犯,是一种消极巫术。避邪物一般装饰在建筑物上、交通工具和生产工具上,也有佩戴在身上的。普米族在门或墙上印有许多石灰手印纹,据说这是一种打各鬼的姿势,鬼会见而生畏。在门楣上挂刀、剑、锯、羊角等也可避邪。鄂伦春族在 “仙人柱上悬挂野猪牙、熊鼻;侗族在门上挂狗头,以狗护家。苗族在门上挂有米筛和渔网,认为米筛象征眼睛多,能识破鬼的行踪,鱼网则是捉鬼的工具,鬼见了便会避而远之。图腾也是一种避邪物,彝族多在门上画一只虎。我国西北和欧洲地区常常挂马蹄铁。汉族的护身符、门神镇宅宝剑等都是避邪物。
四、放蛊巫术
1、什么是蛊:是一种以毒虫作祟害人的巫术。是一种较古老的神秘、恐怖的巫术,主要流行于我国南方各地和一些少数民族中。蛊,从字形上看,就是将许多虫子放在一个容器里。孔颖达《十三经注疏》曰: “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本草纲目·虫部四》中解为由人喂养的一种毒虫, “取百虫入翁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2、蛊的制作和种类:蓄蛊者多为妇女,是妇女的专长。《滇南杂志》: “云南人家家蓄蛊…人家争藏,小儿虑为所食,养蛊者别为密室,令妇人喂之,一见男子便败,盖纯阴所聚也。周去非《岭外代答》:蛊毒为“妇人倮形披发夜祭”,《滇南新语》:为夷女所悦。蛊的种类很多,通常有:金蚕蛊、疳蛊、癫蛊、肿蛊、泥鳅蛊、石头蛊、篾片蛊、蛇蛊等等。其中金蚕蛊最凶恶。旧时在福建一些县乡,养金蚕的迷信活动较盛。据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虫灵,它能替人做事,最勤于卫生,大凡室内很干净的人家便认为是养金蚕的人家。金蚕的制作方法是: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或另一个神秘日数)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在信仰金蚕的人心目中,金蚕是有灵性的,既能使饲养者发财致富,但富起来的人家主人也要告知金蚕亏欠多少,否则金蚕要求花钱买人给它吃,不然则作祟。养金蚕家若不想再养它,可以将其转嫁出去,曰“嫁金蚕”,方法是用包包银两、花粉和香灰(代表金蚕),放在路上,贪财者自然会拾取。金蚕可以致敌人死亡,通常是腹肿、七窍流血而死。疳蛊,又称做“放蛋、放疳、放蜂,在广东、广西民间流行。制法是在端午日捉蜈蚣、小蛇、蚰蜒、蚂蚁、毒蜂、蝉、蚯蚓等加头发,晒干后研为粉末,供奉在瘟神像前,久而成蛊,放饮食中可毒害人。癫毂在侗族中流行,多将蛇埋土中后生菌类,用以害人成癫;肿蛊则使人腹部肿大;泥鳅蛊,是用蛊粉与竹叶浸泥鳅与人吃,使之中毒;至于石头蛊、篾片蛊均又蛊药泡制而成,放于路中害人,据说可进入人身体作祟成恶疾。
3、施蛊方法多是放入食物中。蛊女施蛊多是下在饭菜中,《赤雅》: “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而且多放在第一块食物上。下蛊有的是下虫本身,优点下虫粪便,也有的是下涎沫。有时不经食物也可施蛊。刘南《苗荒小记》:“苗之蛊毒,至为可畏,其放蛊也,不必专用食物,凡嘘之以气,视之以目,皆能传其毒于人;用食物者,蛊之下乘者也。”
4、患蛊者的症状和验证方法:刘锡蕃“中蛊者,或咽喉肿胀,不能吞饮;或面目青黄,日就羸瘠;或胸有积物,咳嗽时作;或胸腹胀鼓,肢体麻木;或数日死,或数月死”。验证之法:可令其嚼生黄豆,无腥味则中蛊,在少数民族地区是在嘴里含一块鸭蛋白,其上插一枚银针,如果鸭蛋白和银针变黑,则中蛊。预防和解蛊方法:凡是蛛网灰尘之家,疑为养蛊之家,忌往来;凡就食如主人先用筷子敲一敲杯碗,后盛饭的,疑为施蛊,要特别小心可不食或道破;凡出外就食,随身携带大蒜,可防蛊,蛊入酒难治,出门不饮酒可防蛊。解蛊破蛊的方法:服雄黄、大蒜、菖蒲煎水,或石榴根水,可泻毒;又云金蚕最怕刺猬,可入药治蛊。古旧医书上多均有医蛊偏方,五花八门。破蛊之法:道破,秋天苗族妇女携布袋卖刺梨于小孩吃,多中蛊者,久为群儿识破,买时先呼而问曰:中有蛊否?答曰:无,则不为害矣。然后可购买。另外,据说蛊怕谓,取谓入养蛊之家,其蛊立擒。放蛊的目的,多半是消解怨气,有时也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如壮族中,有人怕别人偷食物,便放蛊,有盗者立毙,相反,“杀人多者,蛊益灵,家益蓄。”
五、禁忌巫术禁忌
禁忌巫术禁忌,是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某种限制约束观念和做法的总称。它的通用名词是tabu(塔布),是波利尼西亚土语,原意是指不能被普通人接触的有超自然灵力的人、物、地。这些事物之所以不能被普通人接触,有两种原因,一是被看作是神圣物,一是被看作是不祥或不洁物。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迷信形式。禁忌巫术是一种消极性巫术,它要求人们不能接触某物或不能做某事,否则会带来不幸。禁忌的产生是多元的,有的是出于对某些自然力的畏惧,有的出于对老人儿童的爱护,有的则是出于对鬼神的崇拜心理,有的是出于对吉凶祸福的迷信。如雨后不能用手指虹,否则烂手指;对图腾、圣地、祖宗牌位、巫师要敬重;孕妇忌吃生姜、兔肉;婚姻忌男女属性相克,婚期忌单数,月食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夫妻失和,等等。对动植物,也有禁忌,蒙古族见猫 *** ,不准往筷子桶里插筷子,否则猫就会流产,卖牲口,必剪下一撮毛留下,否则破财。
六、神判巫术又称神裁、神断、天罚等。
神判巫术是祈求神灵裁判人间是非真伪和财产纠纷的一种巫术,神判是世界各民族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普遍实行的古老裁判方法。是民间习惯法的重要发展阶段。在上古传说中,皋陶氏就曾用神判方法审案,方法是用羊,神羊角触及的嫌疑犯,被认为有罪。后来,神羊演变成,成为刚正的法官的象征,后来的法官皆以獬豸为冠服。如对偷窃的裁判:景颇族有 “斗田螺”,失物者先把一个田螺放在碗中,被嫌疑者也捉一个田螺放入碗内,让两个田螺相斗,最后以田螺的胜败裁判偷窃事件。阿昌族则是双方各点一支蜡烛,以燃烧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双方的是非。景颇族还有一种“蛋卜”,暗至众嫌疑者家房顶上各取一段茅草,,均放在碗中,然后请巫师念经,把一个鸡蛋倒在碗中,稍加搅拌,被怀疑的人们也赶到现场,看鸡蛋清先粘在谁家的茅草棍上,谁家就偷了东西。火判:西藏有火中拾物神判,方法是在火塘或临时烧的一堆炭火中烧一块石头,或者一块铁,令嫌疑者用手捡出,若手未烧破,就无罪,否则就有罪。壮族也应用踏火堆(事先作防火准备)的办法,脚未伤则有理,否则无理。血判:瓦族失者于嫌疑犯在头人巫师的监督下,双方各伸出一只手相互摩擦,到一定时间为止,若双方都出血或都不出血,则争斗罢休,如一方出血则要照价赔偿或赔理道歉。还有打头神判、刺手神判等等。此外还有捞油锅(里面放醋或蜡)、水锅(放小米)、潜水等等。
七、中国藏族巫术
在藏区进行人文调查和田野采风时,社会学者发现了不少应该属于古老巫术的遗存,例如:为了避免天降暴风雨、冰雹;防止野兽和其他灾害的袭击和侵扰,藏族群众便请来巫师进行攘拔或施巫,以保人畜平安和庄稼的收成。有时请来的不是巫师,而是藏传佛教寺庙中的喇嘛,但即使是在这些喇嘛所作的攘拔仪式中,仍不乏巫术。
虽然这些攘拔仪式中的巫术有简有繁,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应该说是源于那种藏族先民想通过自己的言行,让大自然顺从自己的幻想和行动。人们是怎样想的,也就怎样地去施行。就其内容来看,其所反映的,也大都属于人与大自然之间(主要是在生产劳动方面)的关系这一范畴之内。只不过在传承过程中,有了很大的变化。
如果从藏族历史的发展阶段来看,这些应该属于原始宗教范畴的巫术,其产生应是在吐蕃的止贡赞普以前,也就是象雄本教输入藏区以前,即史家们所称的“笃本”时期。按刘立千先生的解释,这种“笃本”,就其本意是“本地自然兴起的本教,即土生土长的本教——原始本教”。(为什么藏区土生土长的藏区宗教也称本教,在本书后面将有专章论及,这里不再赘述。)到了止贡赞普以后。藏区已逐渐由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再加上这个时候,藏区土生土长的“笃本”受到那从象雄输入的已初具“见地”的本教的影响,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除边远偏僻地方外,在吐蕃的大部地区,已为本教将其融合(改头换面)或取而代之。这时的本教已逐渐受到吐蕃王朝统治者的重用。(西藏主臣记)就有“凡二十七代(赞普),均以本教治国”的记载。这个时候,那些以“本教巫师”身份出现的巫师所施巫术的内容,也由“笃本”时期的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改变为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这就是我们常提到的那些以诅咒仇敌来达到危害对方的目的之诅咒巫术;驱除邪魔鬼怪以达到人畜平安的目的之驱鬼除邪巫术;招魂祛病的招魂巫术以及预测休咎的占卜征兆等等。
就其形式来说,较之原始的那种自然巫术,这种巫术要繁琐复杂得多。单是在施行巫术时巫师的服饰、法器、祈祷词乃至这种巫师的传承,也更加复杂。他们的祭物、法坛、祭祀仪轨等,都是“笃本”时期的巫师所望尘莫及的。
不过,这种巫术应该归人“人为巫术”的范畴里去,因为它已失去了原始自然巫术的古朴性,增加了人为成分,当然也就增加了一定的欺骗性。尽管这种人为巫术在以后的年代内,逐渐成为藏区巫术的主流,但它并没有把原始的自然巫术完全取代。特别是在一些边远的偏僻地区,甚至两者还并行不悖。同时,这种“人为巫术”,也并不是藏族巫师凭空臆造出来的,它是由原始自然巫术所逐渐发展演变而来的,透过这些人为巫术,我们是能够从中窥见到许多古代藏族先民原始自然巫术之遗迹的。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巫术都是根据人们的主观愿望,并把这些主观愿望建筑在那偶然的、片面的、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联想上面。这种世界观应该是唯心主义的,也是形而上学的。因而藏族巫师所施行的各类巫术,不管它是自然巫术或是人为巫术,都不可能有所例外。如果我们说在那远古时代所盛行的藏族自然巫术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它对人类社会向文明进化所起的阻碍作用还比较轻微;那么后来人类进入阶级社会才开始流行起来的人为巫术,就应该是它已恶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同其所依附的宗教母体一样,最终变成了统治者的工具。
就像吐蕃时期本教依附于吐蕃王朝一样,其巫师所施行的巫术,也就成了吐蕃壬朝统治者用其来统治属民以及攻击敌对者的工具。于是巫术就不再是为了满足人们朴素的幻想,相反却常常给人们带来恐惧和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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