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据的三性?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力性。
真实性指证据内容与事实相符合,没有虚假、失实之处。
合法性指证据取得的方式符合法定程序,没有违法、违规之嫌。
有力性指证据足以支持或排除所争议的事实,有说服力、有权威性。证据的三性是判定证据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准,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力性,才能被法庭采纳作为有效证据,对诉讼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认真搜集、保护证据,确保其真实、合法、有力。
证据的三性指的是证明能力、证明对象和证明形式。证明能力是指证据对于证明争议事项的力量和效力。证明对象是指证据所涉及的事实和争议的内容。证明形式则是指由证据所组成的形式化的证明材料。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方面的要素,才能够被法院和公众认可和接受作为有效的证据。
因此,选择合适的证据要素进行证明,是构建强有力证据链的重要步骤。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证据完整性,避免证据被篡改或损毁,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证据六要素?完整的证据链没有六要素,只有三个要素:一是有适格的证据;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
证据链六个规则:
1、庭前证据交换规则。是指开庭审理前由法院组织当事人就相互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出示给对方,并由对方发表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
2、最佳证据规则。
3、查证程序规则。具有关联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
4、排除规则。
5、传闻规则。
6、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存在证据资格或者证据形式上的瑕疵,不能单独认定为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
证据链六个规则:
一、证据链的概念只能在多个证据存在的条件下适用。
二、适用在单独证据不能直接证明被证事实的情况下。
三、每个证据至少要与其他两个证据具有联系。
四、各个证据之间应当在大多数情况下呈现一种递进的或也可称之为纵向的连接建立关系。
五、组成证据链的各个证据不拘形式,即,可以是七类证据中的任何一种,即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
六、证据链的集合证明力为各个证据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