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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个人观后感心得
2020年还是举办“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20周年。从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年度法治人物”总是如约而至,成为一年一度的法治盛事。那么你们知道关于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个人 观后感 心得内容还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个人观后感心得五篇,欢迎参阅。
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个人观后感心得一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意识,12月4日,县公安局积极组织我局民警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宪法的精神法治力量——20__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
20__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七五”法治宣传 教育 工作规划的第四年。这些年来,法治中国的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20__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共推出18位候选人,他们是法治中国的推动者、践行者,是20__年度法治中国建设的“代言人”。他们的 事迹 ,代表着过去一年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领域中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从不同角度展现和诠释出20__中国法治进程的脚步,聚焦平凡岗位上“接地气、敢担当、有作为”的基层法律工作者。
他们当中,有全民普法工作探路人孙彦芳;有筑梦雪域、普法羌塘的网信办干部王鲁镇;有“公益诉讼活词典”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姚红;有足智多谋屡破大案的扫黑刑警杨宗麟;有舍命追击歹徒的监狱警察刘彦;有立足三尺讲坛、传播宪法精神的宪法学者韩大元……
他们身上,有着对法治精神的信仰,对法治原则的坚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他们普通而不平凡,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以孜孜不倦的忠诚和奉献为中国法治建设增添了神圣的光辉。
通过观看本次专题节目,民警们表示,将以法治人物事迹为榜样,学习他们崇高的品质,传承他们的精神力量,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个人观后感心得二
“12.4”熟悉的数字,今年的这一天却带给我们更多的感动,更多感受到中国几十年来国家的进步和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中国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晚会,观看后我心潮起伏,那些法治人物成了中国光辉的旗帜,也成了我仰慕的英雄。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看到推选出的10位年度法治人物,他们中间有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调解员, 也有人大代表、媒体人、律师、学者,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躬行实践, 让法治精神通过一点一滴的行动落地生花并结出累累硕果。
让我们感动的不仅是那些与罪犯斗智斗勇的警察,为冤者请命的检察官,或者明察秋毫、避免了冤假错案的法官,还有与我们一样,身处平凡岗位的普通人。印象深刻的有业务精深的办案专家华列兵,他是创新改革的践行者,从警20余年,他以公平正义为追求,坚定推进规范执法,实现执法质量新提升,为建设平安中国屡建新功! 还有一名“网红”,他是唐帅,他是中国手语律师第一人。他是一名翻译,也是一名律师,专注手语普法。出生在聋哑家庭的他,因为懂得他们的“苦”,自学手语和法律,为无声人群做有声辩护,成为聋哑人最信赖的律师。
正是他们,告诉我们,法律工作,不止是警察、检察官或法官们的事情,也与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息息相关。我们应该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学习宪法,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各自平凡而伟大的岗位上,守护公平正义,传播光明的火种,让法治信仰真正植根于每个人的心中!
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个人观后感心得三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司法局原局长、区脱贫办“四好村”传后箭镞执行组长的莫鸽鸽入围20__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精神扶贫”怎么做?的莫鸽鸽在这件事情上想得比一般人更深。从区司法局原局长到区脱贫办“四好村”创建组执行组长,她选择了最朴实的 方法 ——宣讲。她创办“心连心?鸽鸽讲堂”,用一张“巧嘴”为群众送政策、讲法律、鼓干劲,即使罹患肝癌,仍然乐观面对,继续躬耕在精神扶贫的道路上。
据了解,11月18日,20__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点赞通道全面开启。经过本届评选委员会公开审议、推选,在各方推荐的35位(组)候选法治人物中,一共有18位(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群体,成为20__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从即日起到12月3日,18位(组)“20__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的事迹宣传片,将会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滚动播出;他们的个人事迹,也将陆续在各大网站和媒体平台推送发布。同时,也将同步进行候选人公示和点赞活动。
据悉,“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__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将于12月4日晚间黄金时段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CCTV-1)、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播出,届时,颁奖礼现场将揭晓本届年度法治人物的最终获奖结果。
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个人观后感心得四
12月4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行。
“时光轮转,岁月变迁。但不变的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在活动现场,郭兴利这样讲述。
28年间,郭兴利用背篼背着国徽和卷宗翻山越岭、进村入户巡回办案,足迹踏遍了15个乡镇169个行政村156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背篼法官”。
郭兴利扎根基层、倾心为民,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 *** 员”等五十多项荣誉。
“我在法庭工作了28年,现已退休,脱下了法袍……说真的,有很多眷恋和不舍。”对审判工作的深深眷恋,是退休后的郭兴利最常提起的。
回首自己的工作,郭兴利表示:“我终于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做到了。”
对于年轻法官,郭兴利这样寄语:“如今,我们那里交通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法庭也配备了巡回审判车,背篼已经很少背了。但是,我想对年轻的朋友们说,背篼可以丢,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不能丢,公正司法的责任担当不能丢,服务百姓的‘背篼精神’更不能丢。”
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个人观后感心得五
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__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及颁奖礼”,目前已在京录播,12月4日将播出。经过评委会专家推荐,全国共有18位(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群体脱颖而出,成为20__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重庆市南川监狱勇斗歹徒、英勇牺牲的监狱人民警察刘彦便是其中之一。
据介绍,“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__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及颁奖礼”全面梳理20__年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领域的重大成果,对优秀法治人物进行表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波澜壮阔的法治进程进行特别回顾。
20__年11月22日12时20分,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在与歹徒英勇搏斗中不幸受伤,11月23日16时00分,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30岁。刘彦受伤时,南川区上千名素不相识的社会群众自发到 *** 献血,全力挽救刘彦的生命。刘彦牺牲后,南川区数万群众沿街热泪送行,自发前往灵堂悼念,南川区音乐协会为他谱曲传唱,其英雄事迹感动了一座南川城。
同时,刘彦勇斗歹徒的事迹迅速传遍全国、引发强烈反响。20__年12月18日,司法部决定追授刘彦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追授他“重庆青年五四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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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为何刑释后杀狱警?
因为重庆男子曾川在报复侦办他案子法官田某的过程中,田某被刺伤后呼救,狱警刘彦以为是抢劫就帮助追捕,后刘彦被刺伤,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满释放后,多次寻找侦办上述寻衅滋事案的民警和检察官、法官,伺机报复。2018年11月22日12时2分许,曾川随身携带单刃尖刀来到南川区人民法院门口。12时17分许,南川区人民法院承办曾川犯寻衅滋事罪一案的法官田某(被害人,女,时年53岁)下班走出法院。曾川在南川区西城街道南大街距法院约100米处发现田某,在确认田某身份后,持刀将田某双腿刺伤。
驾车经过此处的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被害人,男,殁年30岁)等人听见呼叫声,看到田某倒地、曾川拿着包逃跑,以为发生抢劫犯罪,随即驱车追捕。追至中国银行南川西大街支行处后,三人下车追捕。
12时21分许,跑在最前面的刘彦在南川博爱 *** 门外人行道处,上前抓捕曾川。曾川为抗拒抓捕,持尖刀捅刺刘彦胸部、腹部,后逃离现场。刘彦经送 *** 抢救无效,于次日因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田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扩展资料
曾川被判死刑
2019年6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曾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曾川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复核,裁定核准曾川死刑。
2020年8月13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曾川执行死刑。
参考资料来源:上游新闻—杀害狱警、刺伤法官案罪犯曾川被依法执行死刑
曾川被依法执行死刑,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曾川被依法执行死刑是因为他在光天化日之下,目无国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报复性伤害,情节恶劣,手段非常残忍,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杀害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刺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执行死刑。而且检察机关还派员到现场去监督。
曾川在2017年,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南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曾川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了上诉,但是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觉得原来的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于2017年10月13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8月15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依法认定被告人曾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后曾川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3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1月,曾川刑满释放后,多次寻找侦办上述寻衅滋事案的民警和检察官、法官,伺机报复。2018年11月22日12时2分许,曾川带着一把凶器来到南川区人民法院门口,躲在距离法院大概有200米的地方潜伏下来,打算寻找机会对办案的法官进行报复。
12时17分许,躲在一边的曾川,看到南川区人民法院承办自己寻衅滋事罪一案的女法官田某下班走出法院的时候,就跟了上去。当田某走到距离法院一百米南川区西城街道南大街的时候,曾川高喊了田某的名字,田某一回头,曾川觉得确认无误,就开始追赶,并用凶器刺伤了田某的双腿,拿着田某的包就跑。这时候,田某拼命呼喊,向周围人求救。
就在此刻,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刚好驾车从这里经过,他听见了田某呼叫声,看到田某倒在地上、曾川又拿着包仓皇逃窜,刘警官毫不迟疑,就驱车追赶罪犯。
他们紧追不舍,在中国银行南川西大街支行处追上了曾川,刘彦和车上其他两人一道下车追捕。
很快在南川博爱 *** 门外人行道处将曾川堵住,刘彦刚他们就上前抓捕曾川。曾川穷凶极恶,负隅顽抗,带着凶器对刘的胸部、腹部进行袭击,之后迅速逃离现场。
刘彦经送 *** 抢救无效,于次日因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田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19年6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曾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曾川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复核,裁定核准曾川死刑。
关于重庆男子刑释后杀狱警一案,法院是如何判的?
2019年6月20日,封面新闻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账号获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杀害狱警、刺伤法官的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川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川某出狱后挑衅:
被告人川某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8月15日被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同年10月13日,重庆市第三中学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11月11日出狱后,川某多次试图找到应对原案负责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
2.整个事件的事发过程:
2018年11月22日11时30分,川某从家里拿着一把长15厘米、宽4厘米的单刃刀,走到南川苑门口,然后在附近徘徊。12时17分,南川法院田法官(被害人,殁年30岁)下班后从南川法院沿西城大街南段向东走。12点19分,川某在南川法院南街100米处找到田某。通过对话确认田某的身份后,田某用单刃尖刀捅伤3条腿后逃离现场。开车经过这里的重庆南川监狱刘彦(被害人,殁年30岁,30岁)、宋某、龚某等狱警听到 *** 后,看到田某倒地,川某拎着包跑了。
3.案发的一系列过程:
他们认为有抢劫罪,于是立即驾车追击川某抓捕。到了中国银行南川西街支行,宋某、刘彦和龚某相继下车追赶川某。12点21分,他追到南川博爱 *** 门口的人行道上,前面的刘彦去抓川某。为了反抗抓捕,川某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刺伤刘彦的胸腹部,随后逃离现场。宋某和龚某开车送刘彦去 *** 治疗。次日16时许,被害人,殁年30岁刘彦京死亡。经鉴定,田某伤情程度属于轻伤(二级);刘彦系被单刃利器刺伤胸腹部,致肠系膜上动静脉断开,下腔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2018年11月22日15时许,在公安机关围捕过程中,川某持刀拒捕。警方警告无效后,他向川某开枪打伤,川某立即持刀割伤其颈部。警方控制四川后,他被送往 *** 治疗。2018年12月15日,伤势稳定的四川被公安机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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