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关材料
(四)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文件。
办理成都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所需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演出经纪人员的,应提交相关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办理成都延续演出经纪机构申请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成都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限两年,审批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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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规定申请材料成都2023年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依据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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