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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2023-03-25 12:37:49     25
5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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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有几种情况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 *** 权人以被 *** 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有几种情况

1、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3)无 *** 权人以被 *** 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 *** 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 *** 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 *** 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效力待定合同要如何处理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合同进行追认,合同生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想使合同具有效力,要经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 *** 人的追认。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

2、对合同进行撤销,合同不生效。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 *** 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主要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2、无权 *** 行为;3、无权处分行为;4、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欠缺法定有效要件。法定有效要件的欠缺表现为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 *** 权限或处分能力,民事行为的其他要件均具备。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状态。即民事行为既可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可能不发生法律效力。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的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一、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

1、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它的生效与否尚未确定,必须经过补正方才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特性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特性包括: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3、 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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